只道当时是寻常

对不住,中毒太深。

这次我只看主角的故事,对第三部更是一拉快进到底。我觉得这电视完全可以叫天师和僵尸的爱情,或者干脆叫天佑不能没有小玲。

又重点地重温了一遍。

老实说,在第一部我讨厌王珍珍,但又说不出为什么,第二部还是她,那个单纯的女子,一心只会付出不求回报的女子。一开始总是期盼她快点死,但是等他死了,却发现是这般寂寞,原来我想错了啊,我也没那么讨厌她,到后来甚至有些怀念她。

再重看一遍的时候,当时的稀疏平常,都变得那么重要,或许是把我内心所有掩埋的寂寞和唏嘘都拉出来,再看前面的片子就像在看自己的回忆,电视就是这样好,你把它当做回忆的话,会把所有的细节都一丝不落的还原,一笑一颦,一丝一语都不会错过,正是这样,才会觉得寂寞啊。看看别人曾经拥有过的快乐,最后结局凄惶。若是听见插曲,更是看见自己内心暗不到底,深不可测的黑夜,永不见天亮的迷惘。我已经发呆许久,很多天,都无法摆脱这种思绪,幸好,明天就要离开上海,换个环境或许能把原来那个自己给唤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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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真的有个约会--记影评

几乎花了一周时间看完了僵尸三部曲,感受只有数声叹息。

热热闹闹的开始,冷冷清清地结束,是我最害怕的结局,所以我从不愿意做主角,怕有一天,再热闹的宴席开始,就这样地结束,那么我情愿从没有开始过。我有时候在想,幸好是电视,幸好只是个旁观者,但是他的杀伤力也足够杀入到我内心深处,造成重伤,我啊,从头至尾只适合做个旁观者,而不是搅入纷扰中,我开始讨厌对这种艺术的敏感性,讨厌我的想象力。

记得大话西游里面,紫霞仙子曾经说过: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,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云彩来娶我,只可惜我只猜中了前头,却猜不中结尾。我想很多女子都这样幻想过,会随时解救于危难。可是如果意中人真的是盖世英雄。试问局中人,他可能会苦笑摇头:我只想做个上班挨骂的打工仔,得闲系个围裙做个小菜,买张彩票期望中大奖,被心爱的人奚落赚不足奶粉钱.....一切一切都抵不过点点小事,去TM的救世,去TM的英雄。

人王,放着人中之王不做,只要做个整天受学生气的教书匠,身边躺着的是普通女人,只是餐厅Waitress,这样的平凡,他感到幸福呵。山本一夫,第一部里面的反面角色,其实他也只是想留住女儿,留住山本雪,做个普通人,永远地过着一家三口的幸福日子。这样的大反派,叫我如何去恨?一切要求合情合理,换做任何人这也只是个简单的要求,命运却让他得不到所以一发成狂,说实在,相反我还是有些喜欢这个角色的。盖世英雄天佑呢?有时候真的很喜欢他,一次又一次地可以在小玲危难的时候挺身而出,他的关键句是:小玲不可以有事。我可以感动地要命,恨不得让小玲跟他天天一起,可惜啊,英雄还有很多事情要忙的,也会受伤的,担惊受怕地日子普通人实在过不来。谁愿意整天打打杀杀,谁又愿意一次又一次地经历可能的生离死别,到最后抚着回忆入睡,只是越想越冰凉,多活个千万年又当如何?一个人的身影拖得再长,终究不是两个人,生比死更难受。

没有你的世界我不要。无论是女娲将臣,还是况天佑马小玲,都逃部过一个情字。再强大,世界在脚下,没有你的世界仍旧是座空城,月亮再明,都市再繁华,世界在眼前,人群中没有你的身影,都只觉得空寂无人。

额外我还想提两个人,一个是叮当,真的很羡慕她,她的决绝,她的冷漠,只不是建起一座自我保护的城墙,里面包含着对将臣的深爱,她也知道不能夺回将臣的人,所有的后果自己承受,包括被赶出马家,只不过任何痛都比不上失去将臣,一出罗密欧与朱丽叶将他们的故事讲完,谁都以为然后就没有然后了,殊不知,可能连将臣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内心满满的爱其实是对叮当的,而不是对女娲,当女娲意识到这个问题时,生不如死,人在身边,心不在又有何用?不过她假装不知,假装很幸福。当将臣激发天佑时所做的一切,然后淡淡地对他说,这是我为叮当所能做的最后一件事情。我替叮当欣慰,原来他情愿同女娲一起死来满足叮当的救世遗愿,原来将臣也一直在欺骗着他自己,可惜她不到。叮当是悲剧角色,当她自杀式地冲锋,一边还流泪喊着:我不爱他!我不爱他!这时候我真的有点忍不住了。

另一个人便是箭头。天佑在宋朝的前世,一个父母双亡冲锋陷阵的先锋,被小玲带回2004年。对没能收复国家他感到深深遗憾,生无可恋,一心求死。或许况中棠欠了马灵儿很多很多钱或者很多很多情,毫无意外地,他也爱上了嘴硬心软的小玲。两件事我记得特别深,一件事是箭头怕蟑螂,可是连小玲也怕的时候,他手忙脚乱狂踩蟑螂,小玲问他,你不是也怕蟑螂的吗?他这时才记得自己原来是怕的,一边向前走,一边偷偷玉枕纱厨拍着自己心口感到阵阵后怕,看到这里我真的觉得如果没有天佑,箭头或许也会同小玲谱出一场惊天地泣鬼神地爱情;另一件事是当完颜不破问他在这段时间里学到什么的时候,他回答,原来枪是原来开的,不能当暗器扔出去,看武打剧的时候不能太激动,拍坏电视小玲要骂的,看到这里我真得快要笑晕了,然后开始慢慢回味这句话里的他看似缘浅却情深。当续命绳满百天他就可能会死去,可是他没有,在百天的时候扯掉续命绳,为中尸毒的小玲系上满满的爱,他以为天佑死了,自己扮演天佑给了小玲满满的爱,本该死去的人怎样都不愿意在没有小玲的命令前死去。最后编剧慈悲地给了他一个好梦也算是补偿他。

至于主角,没有太多肉麻的话,却用行动心心相印,说实话,我都忘不了,太多的语言都苍白,我害怕说了就没有了,消失了。最后红尘了了,谁来告诉,最后的最后,骑士救了公主,过着幸福的生活?英雄说,我累了,我们一起离开这个地方,生个女儿,叫做天涯,我真的希望这是个美丽的童话故事。

我其实讨厌编剧这样的安排,编剧或许是个悲观主义者,这样的结局或许让我刻骨铭心,多年以后,我可能仍然会叹息这样的结局,可是我情愿他不深刻,很庸俗,但我却又要无可奈何地承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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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c.29.2011 Cloudy

只有这样的晚上,我才能想起一次与自己的对话,不知道为什么,喜欢孤独的人居然害怕起寂寞,做任何事都无所适从,手该往哪儿摆,思想该往哪流落,又会引起这样的不安,对未来有何种蝴蝶效应。好笑吗?对什么都无所谓的人居然会想到现在做的任何一件事情的蝴蝶效应,承认吧,自己只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而已。

我考虑得太过仔细了,所以变得患得患失,对于现在的我只有一个梦想,可是我曾经那么多梦想,那么多梦都到哪儿去了呢?

当年穿着薄薄的冬衣过冬天从未觉得冷,也未曾觉得彷惶,大冬天冷冷的,在经过一个又一个失眠的夜之后,早晨在路边摊吃一块钱的麦饼,何曾的幸福啊。目标满满的,幸福满满的,斗志满满的,只是没想到,千盼万盼的目标居然是这样的现实,这样的惨不忍睹。以前一直觉得我要出人头地,以区别我跟他们不一样,现在只想回到他们中间去,做名普通的农妇,得到了害怕失去,还不如没有得到来得坦然。

曾经觉得做农民伯伯太特么苦了,我要好好读书,才不要来种地,现在觉得只要给我一亩三分地,一年四季种种地,然后可以在冬天围着火炉看看书,跟朋友们小酌,何其幸福。

一切都这么遥远。当我恍然发现,我早已远离故土,再也回不去。从此那里是梦,这厢是现实。还是结婚生子吧,我已经厌倦,总是自己跟自己对话。

好吧,我该承认,我想家了,想那个一直又爱又恨的家乡了,那里有我的朋友亲人,还有青涩的回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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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c.26.2011.Sunny

过了一个疯狂的平安夜后回来了。很久没这么热闹了,叫了一帮高中还有老师的同学K歌,一群人在絮絮叨叨当年的自己。谁都想再曾经的班主任面前表现自己。使得我几次张嘴欲言又止,最终只是点头微笑倾听,其实他们没有发现老师还这么喜欢好为人师发表全班讲话,而我这曾经的得意门生却不知道该做何回答,一如曾经。

老师惊讶于我的生活潇洒,觉得我是个很安分的学生,没有任何出格的事情。其实,说实话,我确实很安分,一直都是如此,唯独对于出行旅行比较放纵。我有自己的梦想,自己的想法,自己的行为,不能为其他人理解,只是很少有人倾听我的想法,理解我的行为,我可能是生错了年代的人。

一群人叙旧,拼酒,再热闹的气氛也不能代替我们回到曾经,大部分男生发福,但是我对他们还是在那些17岁的秋天,单纯而美好,所有人都是。当时的班长和团支书,一直觉得这应该是传说中的一对,现在众人还是觉得他们是一对,极力撮合。团支书努力摆手,班长不可置否,这喜剧效果,让我想起当年初见各人的时节。

没有灞桥别柳,却有木桥,有垂柳,普通的场景却成了一种别样的风景,当时只道是寻常。路边残雪未褪尽的法莫道不消魂国梧桐,清朗的清晨仿佛洗过从别处一直蔓延过来,我一个人走在这样清冷的路上,没有高楼没有喧嚣,痛苦这样的早起,也享受这样的清晨。

多少次梦到,那种心情只能在梦里,醒来只是惘然,徒留记忆惊醒。

疯狂过后往往是残忍的清醒,又不习惯深闺生活了,还得适应,生活本不是轰轰烈烈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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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c.14.2011 Sunny

很久没来,只是梦到的两个故事我不得不记。

一个还有名字叫鬼妃旦。不要问我为什么叫这名,我也不知道,梦里显示就是这名字。

一开始的场景是这样的,皇帝在声声叫唤那妃子,妃子却答应与别人成婚,皇帝的心在滴血,因为皇帝负了她。然后才开始:一位皇帝去野外游玩却碰到这位已经死去多年的女子的坟,却意外碰到这女子显灵,因为艳丽非常,皇帝便不顾所有禁忌把她带回了宫,但是只有皇帝见得到,君王给她封妃,答应她从此只对她一个人好。他们便如普通夫妻生活起居,却被其他妃子嫉妒,而遭到了陷害。最后把她赶出了皇宫,鬼妃心灰意冷,便下嫁了附近的其他鬼,便有了开头一幕。

第二个是现代的故事,也是鬼故事。一位女子去找她在政府工作的男朋友,她找了很多地方却没有看见他,最后终于在古朴的办公大楼下找到他了,她开心地上前打招呼,男友有些些许不自在,但是女孩唧唧咋咋地说个不停,在夏末这绿色的世间带来了些凉意。男孩在短促的尴尬后,也面带笑容地听着她说话。突然有位穿西装的中年男子走过来,朝他打招呼,并问:你一个人在这里干嘛?如果被XX抓到你不打扫卫生偷懒,又要被挨骂了。男孩一怔,表情复杂地看了看身边的女子。

故事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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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v.2011 Friday Cloudy

突然发现,如果可以给我机会穿越时空,我一定会选择妈妈在二楼晒衣服,而对面的树林后面的彩虹却赫然划过天际那天。

这几天的精神有些恍惚,其实是有些想不开。

是一种很差的状态,找不到方向,其实有时候再讨厌过去,可是那里却还是你最亲的地方。可能这几天状态有点调整不过来,有些厌世情绪,却也无法排遣。小浣熊也遇到瓶颈了。我只希望今年能把驾照学出来,然后明年该干嘛就干嘛。

这些年有些累了~以前总觉得时间过得很快,现在居然觉得很慢。其实回家也没什么事,只是家里那些熟人熟面孔,从小到大一起长大的人,看着就亲切。

然后来到了这里,除了小浣熊,这地方居然没人认识。也没地方瞎溜溜,也没有小屁孩玩。真真是无聊,有时候村井老妇的八卦也挺好玩的。就算听了10遍20遍的八卦,听起来还是那么好玩。

没有古树古楼,可是故人还在。

其实回家住两天也挺好的,其实我很恋家,厌倦了远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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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ct.28.2011 Cloudy

这个白天心情不大好的日子,晚上我就不想去提它了。

西风恶,夕阳绰,槐花落。

这个听着老歌的晚上,再喃喃这九个字,真的是有一种穿梭了时光的味道。今天晚上是周末,群里没人论道,也没人唠叨,家里只有我一个人空对电脑,不知道该做些什么,事实上是我知道没什么好做的,开着电脑只是为了又即时的新信息进来,还可以听听歌,在这暗淡的灯光下。还可以看看书。

还有那只SB猫陪着,我想我该宽慰,这样的晚上我没在外面瞎晃,没有找不到归属的感觉,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时空穿梭,如果还有红袖添香,真是完美至极。若是邀上三五志同道合者一起讨论我喜欢的问题那真真是大好。

不过说实话,眼睛有些疼,周末的晚上大家都去疯了,我已经对这种吵嚷嚷的氛围早已经厌倦。现代人真是可怜,乐趣只剩下逛街买东西,看电视玩游戏泡吧K歌,殊不知这样的安静才是最大的快乐,说实话我害怕寂寞,但是我又享受,整个精神不受时空的限制,真是一大乐趣。

我想回到什么时间就什么时间,全然无限制。

灯下,照亮我的世界,照亮我的前世今生,我的世界这么小又这么大。唉,我又开始不知所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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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ct.21.2011 Cloudy

小浣熊上课去了,据说周五和整个周末都要上课,更加让我无所事事。有时候他只要坐在那里我就不会觉得寂寞,就是他又太爱热闹了,都点吃不消,其实这样清静的晚上没什么不好。

本来想今天晚上就不看书了吧,休息一下,可是空下来不知道干什么,我只有一个我,没办法自己跟自己聊天,其实是把聊天的力气省下来好了,自己想就好。

明天去乌镇,说实话我不是特想动,既然他们说去就去吧,否则我连个朋友都没有了。让我去发发呆也好,让我去在那么适合的环境里去想想一出才子佳人的故事,还有车水马龙,相互谦让的美好时代,恩,大伙儿只在我脑子里跑。

有时候厌倦只是一种心情,我需要那种背朝黄土面朝天的淳朴生活,看看书,读读诗,有人能为一个字跟我争得面红耳赤,天天看着天边的朝霞红日,慈祥的老人家和天真的孩童。

唉,看书去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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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ct.20.2011 Cloudy

时间过得真快,转眼又要月底了。

总以为今天是周三,没想到是周四了。

在这期间,其实我有好多事情想要说,无奈记性实在太差,总是不记得要打开笔记本,然后记下点什么。

就连朋友大婚,我替朋友心疼的那些事情那些人,都已不想记,记了又如何,还是这样的日子这样的路,没有任何改变。只能眼不见为净。

不过我还是要喊一句,我痛恨软弱,这样你都不懂得抗争吗?!不过旁观者如果都于事无补,只希望能好好生活,好好过余下的日子,别的我什么都不想说了,说了自己都觉得多事。

其他的,我没有起伏,恩,该准备下交规考试了,我逃避了考试这么多年,还是要来,有点头疼,努力不去想,不让它打乱我的节奏。

每天晚上一个人散步一个人思考,反复想想想,时间你不要走这么快好不好?快得我在路上丢了好多东西,我要等等他们,要去找回来。

想要说很多,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下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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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p.21.2011 Sunny

没想到一夜之间居然入秋了,倒是有点让人粗手不及。前一天还抱怨热得要命,接着一天居然要穿两件了。

很多事情通常都在我们预料之外的,总以为过完国庆秋天才戴着它满身的金黄姗姗来迟,可是这次居然这么快。第二天当我打开窗户,我便闻到了秋的味道,很亲切,这味道,像是乡野田间的风捎过来一样,如果偶尔能看见松鼠那就更妙了。

一直想这么好的秋日,坐在外面晒晒太阳,喝杯茶小资一把该是多美妙的剪影。无奈我这个懒人一直懒得出门。今天终于在下午走出了家门,迎着太阳,连太阳的温度都是这么可人。小浣熊说,这样的天该去衡山路喝一杯,可是我讨厌很多的地方,何况是哪灯红酒绿,纸迷金醉的地方,铜臭味能把所有的美好一点点腐蚀光。在这似公园的家里看看秋日凋零的叶子,静静的,不是一样很美好?何况没人打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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